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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象政复〔2023〕68号、象政复〔2023〕69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象山县鹤浦镇八排门渔业码头象海出179号宗海和象山县新桥镇水上平台项目象海出182号宗海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海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海 编号 | 坐落 | 出让面积 (公顷) | 海域用途 | 用海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象海出179号 | 鹤浦镇政府北侧,石浦港南岸 | 0.6541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 | 4 | 4 | 主体工程(0.6059公顷)出让年限为5年,施工栈桥(0.0482公顷)出让年限为1年 |
象海出182号 | 新桥镇海台村南侧沿岸 | 0.2744 | 旅游娱乐用海—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10 | 10 | 15年 |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报名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非象山企业参加竞拍的,必须在象山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新企业)。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8日到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厅(海洋渔业窗口)申请报名,资料(电子版)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23年12月8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至2023年12月12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厅(海洋渔业窗口)。
五、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海域成交款中不包含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在海域使用权成交后另行支付。
六、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报名电话:0574-89522058 祁老师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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