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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CQ2023029受象山县商务局委托,经象山县财政局同意,定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2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浙江省象山港路300号四楼)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象山县靖南路136号3号仓库、丹东街道宾阳路39-4号、39-6号房屋三年的租赁权,租赁期间租金不递增,分体拍卖。具体为:
序号 | 坐落 | 租赁面积 约(㎡) | 起拍价 (元/首年) | 拍卖保证金 (元) |
1 | 靖南路136号3号仓库 | 200 | 20000 | 2000 |
2 | 丹东街道宾阳路39-4号 | 30 | 7200 | 1000 |
3 | 丹东街道宾阳路39-6号 | 26 | 6900 | 1000 |
二、租赁房屋经营范围:不得经营餐饮及产生油烟的行业,且经营用途须符合委托人以及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工作时间)。
四、报名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五、报名办法:
1、竞买人须在2023年11月21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390134000900005011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九、其他事项:经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未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十、联系电话:0574-87708905、13586661355杨先生。
十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
十二、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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